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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颐物语产品价格虚高,338元加盟三级代理模式涉嫌传销_民生动态

网络整理 2020-07-23 11:52

  截图于某知名电商平台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传销行为。

经营式涉嫌传销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辰颐物语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求消费者缴纳338元加盟费成为代理,并依据其下线代理产品销量给付相应的返利和提成;经营中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个人名义开展经营和收款,未向代理和消费者开具发票。投诉人�5b4谙壬室善渚J缴嫦哟写嬖谕邓啊⒙┧拔シㄐ形勾嬖谛榧傩源纬浜玫那榭觥�

据称,针对代理辰颐给出的福利就是团队供货,团队售后,以及团队培训,统一拿货价统一零售价,团队出钱做活动吸粉促进销售。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辰颐物语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求消费者缴纳338元加盟费成为代理,并依据其下线代理的产品销量给付相应的返利和提成。

辰颐物语始于2016年3月,原名颐和果园,2018年改名为辰颐物语。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三级分销并非法律概念。

电商助农是好事,能让农民生活更美好,但若挂羊头卖狗肉,便难以让人信服。关于辰颐物语,风控君将持续关注报道。

据宣传称,辰颐物语创始人陈晓丹是一位80后宝妈,她是标准的80后奋斗一代,于2016年3月份从传统囤货微商转型做水果,从帮助滞销的果农开始,新手入门,一个人单打独斗,经过一个月摸索开始扩大队伍。至今代理团队已有60余万人。

其中团队计酬层层返利是涉嫌传销行为得以运作的基础。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据悉,微信公众平台曾发布《关于整顿非法分销式行为的公告》,针对部分用户在公众账号开展利用微信关系链发展下线分销,具有欺诈等非法性质的行为,基于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维护公众平台的良好生态的目的,一旦发现此类账号,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微信三级分销的方式可能会受到微信公众平台的规制,一旦永久封号,商家将会受到沉重的损失。

从辰颐物语6月29日最新价格表显示,代理人除团队奖励外,不同级别代理的拿货价也存在差异。以零售价39元的若羌灰枣为例,特代价32元,总代价29元。

2019年成立的辰颐物语并非直销公司,即�5b4闶侵毕笠担嗉侗鹣坌形彩潜幻髁罱沟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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