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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新闻:2019事实热点: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虚假宣传不正规坑人坑骗患者 患者被坑后将其诉至法院!法院

网络整理 2020-02-01 10:59

  准妈妈陈女士在青岛城阳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胚停,随后她来到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坤如玛丽医院)旗下的城阳玛丽妇产医院准备进行流产,却意外得知胎儿为“活胎”,于是开始保胎治疗。但仅过一天,城阳玛丽医院和延吉路坤如玛丽医院却告知陈女士腹中胎儿已“胚停”。为了验证这一结果,3天后陈女士来到青岛市立医院,超声检查结果却为胎芽及胎心波动,并非胚停,直到2012年11月27日她才被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确诊为胚停,并在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了流产刮宫。陈女士认为坤如玛丽误诊是导致胎儿流产的主要原因,因此将其告上法庭。

  患者控告玛丽妇产误诊,陈女士被城阳区人民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在进行保胎治疗4天后,陈女士的流产停止,但该份喜悦仅仅持续了一周,陈女士就再次被城阳人民医院诊断为胚停。陈女士来到坤如玛丽医院公司旗下的城阳玛丽妇产医院准备接受流产手术,可在术前B超检查时,医生却表示陈女士并没有胚停的症状,建议她保守治疗。但在经过仅仅一天的保胎治疗后,陈女士又被确诊为胚停,这一结果也得到了延吉路坤如玛丽医院的确诊。一天之内从喜到悲让陈女士不能接受,她决心再去青岛市市立医院作超声检查,但检查结果却为胎芽及胎心波动,并非胚停。尽管之后经过一系列治疗,当年11月27日陈女士还是被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确诊检查为胚停,并在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了流产表示不能接受刮宫。陈女士认为坤如玛丽误诊是导致胎儿流产的主要原因,因此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坤如玛丽赔偿其经济损失178571.95元。

  医院对患者胎儿流产存在30%的因果关系

  针对陈女士的上诉,青岛万方司法鉴定所出具了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中载明: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在对被鉴定人的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恒基行讯,此过错与陈女士流产这一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因果关系参与度拟为20%-30%。

  据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坤如玛丽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患者陈女士经济损失,患者陈女士有权就其因此所受损失得到合理赔偿。而根据鉴定意见书因果关系参与度,坤如玛丽应承担患者陈女士经济损失的30%较为适宜。

  综上,一审法院判定坤如玛丽医院赔偿陈女士医疗费15166元、交通费18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而对于这一判决,陈女士却。随后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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