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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朝阳医院、淮南新华医院等18家医药机构违规被处理

网络整理 2020-06-05 20:57

关于执行淮南朝阳医院、淮南新华医院等18家医药机构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毛集实验区医保中心、毛集实验区新农合管理中心:

  请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根据淮医保稽〔2020〕34号、淮医保稽〔2020〕35号、淮医保稽〔2020〕36号及淮医保稽〔2020〕37号文件内容,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监管查处基金追回流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做好辖区内违规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费用追回(拒付)、暂停相关结算服务及督查工作。

详见附件:

  

淮南朝阳医院、淮南新华医院等18家医药机构违规被处理

  此外,因过度检查、医疗收费与病历记录不符等违规医疗行为,市医保局对三名定点医院的医保医师开具“处罚单”,对违规的医保医师作出扣分处理,并书面通知其本人及其所在的定点医院,这是市医保局成立后开具的首批“医保医师罚单”,为今后我市医保医师制度常态化管理拉开了序幕。

  今年4月,市医保局印发了《淮南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及《淮南市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文件,对医保医师的管理、考核和奖惩作出明确规定,将医保基金监管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具体医疗服务行为。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在对某民营医院进行举报核查过程中,调阅涉及举报内容的两份住院病历,发现其存在化验、检查不合理现象,属于过度检查违规行为;在对全市一季度结算数据异常增长的2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中夜查行动过程中,发现田家庵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日23床的患者医嘱与病程记录不符,存在有理疗收费无医嘱情况;发现寿县某医院当日40床住院患者存在过度检查情况。

  针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市医保局严格按照医保医师制度规定,决定扣除医生王某、李某某、曹某某三名协议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分各2分,追回相关违规医保基金并给予相应处罚,从而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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