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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疫情防控工作答记者问(八)

网络整理 2020-03-29 06:56

日前,秦皇岛日报记者就人员发热症状的监测、报告、就诊以及隐瞒病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采访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01
各居民小区、企业、单位和商场等都设立了体温检测点,那么,遇到发热人员时应该怎样处理?
当前国内防疫形势持续向好,随着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仍然不小,特别是境外输入风险急剧增加。因此,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居民小区、各企事业单位、商场等场所要落实严格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发热人员,要就地进行隔离,立即向当地防控办、市防控办(发热直报电话:3604016)报告,并拨打120,由救护车将发热人员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同时,居民如发现周边有发热人员,或近期从国内、境外疫情严重地区回来的人员,要立即向当地防控办报告。此外,居民自测体温升高,也需向工作单位、社区(村)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这是对本人负责,对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02
居民如出现发热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请介绍一下发热门诊的诊疗流程?
为做好传染性疾病的筛查,避免发生交叉感染,我市在24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了发热门诊。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首先需测量体温,经预检分诊引导到发热门诊。由医务人员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进行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间隔需24小时。检测期间,患者需在发热门诊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检测阴性,解除隔离进行常规诊疗;检测阳性,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03
目前,我市所有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烧、咳嗽药品,居民得了感冒应该怎么办?
从2月13日起,在我市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其目的是加强对有发热、咳嗽症状人员的管理,引导患者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因此,居民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及时、主动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04
故意隐瞒外地旅行史或病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需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故意隐瞒外地旅行史或病史,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一些人员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和病史,造成疫情扩散风险,被立案侦查。北京警方近日发布了一起姐弟服用退烧药从意大利回国并隐瞒实情的典型案例。2020年3月4日,廖某君、廖某海等两家一行8人自意大利乘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其中,廖某君、廖某海等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经查,廖某君和廖某海系姐弟关系,与其家人长期在意大利经商。2月下旬以来,廖某君、廖某海相继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在登机前使用药物退烧降温。家庭成员中存在不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情形,给同机人员造成传染风险。3月6日,顺义公安分局以廖某君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开展立案侦查。
来源:秦皇岛日报
原标题:《秦皇岛市疫情防控工作答记者问(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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