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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点事件: 天津市宁河县福顺液化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网络整理 2020-04-14 11:09

处罚决定书文号

 

IllegActTyp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王秀章

条码编号:3140500173,重量:100.2kg,设计使用年限:2012.06-2020.06

出厂编号:A030174,重量:99.6kg,设计使用年限:2015.01-2023.01

 

天津市宁河县福顺液化气站

2020年3月6日,天津市宁河县福顺液化气站站长吴成国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案接受询问调查。经调查,该站于2020年2月25日对涉案的11个气瓶进行充装,该站未填写这11个气瓶的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这11个气瓶均未进行过定期检验,该站不能提供这11个气瓶的定期检验合格证明材料。被询问人吴成国称,该站是因为考虑到疫情期间周边居民的用气需求,才安排司机将涉案气瓶运输出站外,直到宁河区丰台镇政府发现该车时,他们尚未使用上述涉案气瓶给老百姓灌气,目前该站正在积极整改。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或者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法向天津市宁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法定代表人名称

 
 

ENTNAME

条码编号:3140500213,重量:99.8kg,设计使用年限:2013.05-2021.05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的要求予以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PenDecIssDate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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