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_资讯网

联系我们

信息网 > 河北信息 > 秦皇岛信息 > 正文

今日新闻头条: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行政处罚信息

网络整理 2020-04-15 20:50

联系电话:135******** 其他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杨珩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当事人在销售“人居悦云庭”项目商品房现场,未按规定公示代收房屋维修基金价格标准,相关金融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服务价格,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和项目总规图、绿化率、容积率等应公示的内容。

(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当事人于2020年2月27日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照片;2、现场笔录;3、问询笔录。

2020年3月4日

(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当事人未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罚款。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的情况)2020年1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期间,发现当事人在销售“栖棠”项目商品房现场,未开启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未按规定公示相关金融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涉嫌销售商品未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对此,执法人员开展调查询问,提取了现场照片、视频等违法证据,按规定对销售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笔录》。1月17日当事人委托其销售经理唐羽到执法人员办公地点(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2001室)进行了询问笔录。

联系地址:青羊区奎星楼街3号

如逾期不缴纳罚款,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134******** 其他联系方式: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罚款3000元汇缴入市级政府罚款收缴账户。

(户名:成都市财政局应缴预算归集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新支行民丰大道分理处,账户:44**************287,并在银行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执法单位代码:010******)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户名:成都市财政局应缴预算归集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新支行民丰大道分理处,账户:44****************7,并在银行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执法单位代码:010******)

当事人:青羊区盛康堂药房

(印 章)

住所(住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888号成都经开区

(印 章)

(自由裁量的事实和理由)在检查过程中,当事人如实提供所需材料,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及时整改其价格违法行为。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的情况)2020年1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期间,发现当事人在销售“恒大银海湖”项目商品房现场,未开启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对在售商品房价格进行公示,涉嫌销售商品未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对此,执法人员开展调查询问,提取了现场照片、视频等违法证据,按规定对销售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笔录》。1月17日,当事人委托其销售经理黄小锋到执法人员办公地点(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2001室)进行了询问笔录。

成市监价检处〔2020〕003号

Tags:举报(2881)文化(5068)消费(5145)财经(4898)维权(4837)质量(4912)监督(4740)要(4596)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今日新闻头条: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行政处罚信息

免责声明:信息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