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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推荐: 高平市原村乡陈庄陈兴超市(郑丽芳)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网络整理 2020-04-23 17:3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高平市人民政府网2020年4月17日消息,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高平市原村乡陈庄陈兴超市(郑丽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 )市监 建罚字〔2020〕1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处21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 )市监 建罚字〔202010

 

高平市原村乡陈庄陈兴超市(郑丽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高平市原村乡陈庄陈兴超市(郑丽芳)

 

92140581MA0H1HHTXJ

 

郑丽芳(负责人)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处2100元罚款。

 

完全主动履行;履行时间:2020.4.13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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