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_资讯网

联系我们

信息网 > 河南信息 > 正文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网络整理 2020-04-19 22:33

索引号:   686175779-202004-263160   主题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4-18 14:39  
名 称: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8 14:39 浏览次数:0

字号:[ ]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4月17日印发实施。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疫情防控期间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促进建筑项目复(开)工工作措施>的通知》(云建房〔2020〕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20〕4号)精神,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昆明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拟定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文本已于2020年4月8日通过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于2020年4月14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11条,分别通过调整土地出让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实行容缺受理审批、合理确定工程周期、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减免缓缴企业税收、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支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文件执行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调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主要为:土地出让价款在疫情期间缴纳的,企业可申请延期60日缴纳,并不计违约金、不计利息。

(二)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主要为:在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属地政府意见在预售许可前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审批实行容缺受理。主要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项目的环评、水保、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实行容缺受理审批。

(四)合理确定工程周期。主要为:受疫情影响的项目,开竣工时间可申请延期6个月,房屋交付期限按照疫情周期相应顺延。

(五)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主要为: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的形象进度,延长房地产开发项目解除土地抵押时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房屋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范畴。

(六)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服务。主要为: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并联审批、快递出件”,通过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快手续办理。

(七)减免缓缴企业税收。主要为: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税。

(八)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支持。主要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贷款银行可给予展期或续贷支持。

(九)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主要为:适时实行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政策,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加大首次购房刚需支持力度;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项目准入条件调整为个人贷款受理发放条件,加快按揭楼盘贷款发放速度。

(十)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主要为: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违法违规联合惩戒并加大惩戒力度。

(十一)对疫情解除时间及《通知》执行期限进行了明确。国家、省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从其规定。具体操作细则以各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Tags: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信息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