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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8公顷!福州南公园区域将现“清明上河图”景象

网络整理 2020-05-13 15:40

秀春 整理

秀春 整理

  记者昨日获悉,《南公园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定位为以河坊、街区为载体,以朝贡文化、内河文化、市井文化为主题,打造具有中外商贸交流特色、民间传统文化特征、展现“清明上河图”图景的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超过8公顷

  南公园历史建筑群的核心保护范围东至万寿桥、万寿一道、天后宫(妈祖庙)一线,南至龙津小学北侧围墙,西至南公园西侧、路通河西岸、路通桥一线,北至国货西路,面积约8.1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之外,东至六一中路,南至新港路,西至规划中选路,北至国货西路,面积约14.47公顷。

  保护框架内容类型多样。历史街巷类包括龙津街、龙津一巷、龙津二巷、龙津二支巷、路通街、万寿一道、小花园巷等主要历史街巷。

  文物古迹类包括:省级文保单位河口万寿桥、路通桥;市级保护单位万寿庵、路通庵;区级保护单位南公园、万寿一道24号古民居、路通街143号古民居、小花园巷3号古民居、龙津二支巷8号古民居、小花园巷9号古民居;未定级文物新港肖梦馥故居。

  历史建筑类包括已公布的龙津二支巷8号(同时为台江区级文保单位)、路通街51号、龙津一巷23号,还包括28处建议保护的历史建筑,分别是:龙津街3号、5号,龙津街7号、9号,龙津坊门,龙津一支巷2号,龙津街6号,毓麟宫,龙津街22号,龙津二巷6号,龙津一巷25号,龙津二巷12号,龙津二支巷22号,路通街56号,路通街54号,路通街44号,路通街42号,白马亭,小花园巷1号、2号,路通街97号,路通街89号,妈祖巷6号,路通街8号、10号、12号,路通街20号,路通街18号,路通街47号,路通街33号、35号、37号,湾里一弄66号,湾里二弄2号、3号,湾里一弄30号。

  历史环境要素类包括古河道、古驳岸、古桥、古井、古亭、特色山墙、石刻、风水池、古树名木、景观大树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包括贡赐贸易文化,传统技艺福州木雕,民间习俗泗洲文佛、祭拜妈祖、泗水夫人,历史人物耿继茂、耿精忠、左宗棠、肖梦馥等,以及历史事件、传说典故。

  形成“一街一带两园三区”格局

  南公园历史建筑群规划形成“一街、一带、两园、三区”的功能结构。

  “一街”即海丝风情街,打造东西向串联打铁港公园、南公园朝贡文化综合展示区、海丝商贸文化拓展区的主轴线,形成新旧对话、文化与商贸对话的格局。

  “一带”即古河口滨水休闲带,还原历史埠头,规划亲水码头、沿河商业设施,形成滨水活力休闲带。

  “两园”即南公园、打铁港公园,整治提升南公园,打通与历史建筑群的通道,形成紧密的空间联系;国货西路与六一中路交叉口的三角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形成打铁港公园休闲绿地,同时作为该片区的人流入口。

  “三区”即南公园朝贡文化综合展示区、商贸文化拓展区、混合功能街区。在历史建筑群核心区域,利用文物、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南公园朝贡文化综合展示区域,包括文化展示、文化商务、文化商业、文化办公等功能;在打铁港河湾地带的建设控制地带,在恢复历史肌理的基础上,结合南公园地区历史,形成商贸文化拓展区,包括商务商业、潮玩娱乐、休闲购物等功能;在规划范围南侧保留现有的居住小区、特艺城,规划街道中心、派出所形成混合功能街区。

  群众欲知规划草案详情,可查询市政府网站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或在公示期的正常工作日,到鼓楼区营房里10号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二楼宣传栏查看。公示时间截止到下月22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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