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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600196.SH):复宏汉霖拟合作开发治疗新冠肺炎的全人源抗体药物

网络整理 2020-06-26 06:43

  格隆汇5月6日丨复星医药(600196.SH)公布,2020年5月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三优生物、之江生物(三优生物及之江生物合称“合作方”)就合作开发全人源抗体药物用于单药或联用治疗新冠肺炎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本次合作中,合作方负责提供候选抗体,主导完成经病毒中和活性验证的全人源抗体药物优选分子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并保证进入PCT国家阶段,负责相关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及申请后的维护;在合作方的协助下,复宏汉霖负责主导完成该新药的细胞株及细胞库构建、药理药代、药效学评价、药物处方及工艺研究、中试生产及检验、质量研究、安全性评价,以及根据协商一致的新药临床试验申报策略和市场需求,在中国和/或其他国家、地区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根据约定,复宏汉霖将就本次合作支付签约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简称“对价”);该新药商业化应用产生的利润或许可/转让所获收益等,将由复宏汉霖与合作方分享。

  抗体药物能够特异性地识别病原体并与之结合,进而通过机体自身免疫系统的作用清除病原体,通常具有特异性高、安全性好、血清半衰期长等特性。其中:全人源抗体药物具有100%人源氨基酸序列,与嵌合抗体或人源化抗体相比,具有更低的免疫原性和更好的安全性。

  用于该新药研发的具有优异抗病毒活性且对细胞无毒性的优选分子由合作方依托全人源抗体库等技术平台筛选并负责提供。候选抗体为全人源单克隆抗体,从机理上能够中和新冠肺炎病毒,能够特异性识别SARS-CoV-2病毒spike蛋白受体结合结构域(RBD),阻断其与人ACE2受体的结合,从而抑制病毒活性。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已完成抗体的早期筛选、细胞水平初步活性检测、体外活病毒中和活性检测、初步成药性分析和抗体细胞株克隆初筛工作,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全球范围内尚无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的全人源抗体药物获得上市批准。参与新冠病毒抗体药物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集团产品线,预计本次合作对本集团2020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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