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_资讯网

联系我们

信息网 > 江苏信息 > 正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网络整理 2020-04-02 21:4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3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 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提出的有效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决定,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分两个清单实施排除措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对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附件:

1.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一

2.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一.pdf

附件2 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二.pdf

Tags:第一(182)关税(72)清单(56)商品(136)排除(17)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

免责声明:信息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