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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易新闻头条:“阅文”集团新管理层: 免付费模式由作者选择

网络整理 2020-05-09 07:43

  质疑阅文合同涉嫌“霸王条款”

  “对等是根本原则。我们也感谢很多作者对我们的信任,愿意把作品授权给我们进行推广和增值。”程武进一步说道,“同时,也考虑到作家群体广大,具体到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未来我们会考虑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选择,对授权权限分级,把选择权交给作家。”对于现有合同中著作权授权、免费模式下的分成权益、作家福利和打盗版等方面,程武表示,已经明确了修改方向,更具体的修改将在系列恳谈会和作家调研后确认,并在一个月内推出新版合同。

  知名编剧高璇也在发微博声援,呼吁拒绝签“霸王”合约。一时间,网络文学作家们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上发起了断更倡议,以断更(停止更新)的方式,抵制阅文集团推出的作者权益缩水的新合约,并将5月5日定为“断更节”,部分网文作者以断更作品的方式来维权。

  在这次阅文“合同门”事件中,多位作家发声称遭到人身攻击。对此,参与阅文恳谈会的作家表示,真正的作家要的是理性协商与积极改变,不是网络暴力。阅文集团新管理层也向作家们郑重表示,目前已经有证据显示,网上的多起作家被威胁事件的背后是有组织的造谣和煽动行为,阅文将坚定地和大家站在一起,坚决反对网络暴力,必要时将依法采取法律行动。

  5月6日,阅文集团新的管理团队启动了“系列作家恳谈会”,就网络文学生态、创作环境优化以及近来备受关注的“作家合同争议”等商业规则领域的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明确著作人身权归属作者、财产权的收益规则,免付费模式由作者选择。

  4月29日,网名“小僧无花”发布帖子称:“刚到手的新合同中出现‘聘请’两字……”此后,在知乎、微博等社交媒体贴吧上,有网络文学作家列举了阅文新合同里的一些“霸王条款”,比如:“作者创作的书,直到作者死后50年,版权都归阅文所有”;“作者和阅文不再是合作关系,而是受阅文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属于阅文”;“作者虽受阅文的‘聘请’,但双方并非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作者不享受阅文集团福利”;“合同签订后,阅文享有作者下本书的优先权。如果作者发新书,在其他平台发布,需要首先通知阅文,如阅文没有签约意向,才能在其他平台发布”;“合同签订后,作者得到的是扣除运营以后,读者付费后‘净利润’的分成”;“阅文拥有作者所有账号的支配权”;“阅文对作者作品不满意,可由阅文方面找他人续写原作”等内容条款。

  但如果不是涉及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而只是涉及某一具体作品收益、某一IP的衍生权利,或者是网站在著作权合同之外,对不同层次作者进行类似岗位聘任式的分流管理和分级待遇评定的合同,那就与著作权无关,用聘请等字眼也无不可。

  争议

  2019年启用的合同在近期收到了大量的反馈和批评,引发风波。事实上,这是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商业规则的问题。网络不少传言将其误读为管理层实施的新政,刚刚接任的阅文集团新管理层在恳谈会上直言,这些传言都是误读,新团队不可能在4月27日刚接手,就在28日不了解具体情况下推出新合同或任何新动作。

  回应

  吴文辉在内部邮件中称,今年是阅文集团成立的5周年,也是起点中文网的18周年,作为创始人,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终于成年了。而在这一刻,就像许多“父母”一样,我们既要陪伴“孩子”一起成长,也要适时地往后退一步,学会放手,让“孩子”开启新的人生历程。

  一次买断笔名和整个著作权的卖身契,绝对是霸王合同,不合法理,对多年来社会各界对网文行业的引导、培育和扶持,也是一种公然的消解,必须抵制。

  正在修订中的著作权法草案,给网文作家强化著作权人的身份感提供了契机。如阅文的合同条文应此情势作出相应修改,不管付费机制如何调整,也不管头部尾部作者,在以著作权为标的的合同表述中都应享有著作权人的法律地位。从支持依法行事的角度,对此,关心网文行业的朋友都应予以支持推动。

  专家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李林荣表示,网文写手已被作协、出版、社会群体等行业管理机构相继确认为文艺创作者,但在网站运营者和出资方的认识中仍然只是网文产业加工链中的操作工。这与网文行业的崛起确实是依赖了平台支撑有关,也是网文写手在已获得作家名分之后,尚未从整体上形成著作权人主体意识,只能通过接受网站合同来维持自己人在圈内状态的一个惯性局面。

Tags:付费(30)管理层(8)网络文学(4)著作权(6)著作人身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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