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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内幕消息:四级代理的“优减”产品宣传问题为何屡见不鲜!

网络整理 2020-05-18 12:59

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饮食结构的不合理,肥胖问题越来越严重,在世界各地的肥胖人群增长得都十分迅速。在健康意识提高和对美不断追求的当下,以减肥为噱头的各种微商产品也随之层出不穷,比如现如今在网络上风靡一时的优减,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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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内幕消息:四级代理的“优减”产品宣传问题为何屡见不鲜!

“优减,致力于打造易瘦体质”、“优减美食伴侣,放开吃,尽情瘦”如此这般的宣传话术,让不少渴望加入优减微商体系的人感到兴奋。那么,优减真的能减肥吗?“控制血糖值上升、降低胆固醇、修复胰岛、润肠通便”的说法又是否有据可依?

功效惹疑,虚假宣传

2018年12月15日,由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研发的轻食产品——优减轻食营养蛋白棒于广州举行了上市战略发布会,这标志着优减的诞生。据悉,优减系列产品由梅州市康菲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品牌和市场运营。

经查,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冯东东,公司股东为冯东东和曹帅,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0元,据2018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无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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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优减的实际作用,经销商毫不吝惜溢美之词,他宣称优减系列产品能够轻松甩掉赘肉,排出油脂,第二天即见效果。他还透露,吃了该产品也不用节食,产品效果好,不反弹,还没有任何副作用,一次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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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减肥排毒属于保健功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就曾明确指出“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优减系列产品是一款普通食品,它不具备保健品的保健功能,因而不能宣传此产品具有减肥功效。

然而,在优减经销商的朋友圈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很多从事优减事业的微商赚钱买房买车的故事,还能看到不少以消费者的身份实现减肥的案例,这些案例被经销商用以证明该产品的减肥功效。可见,优减的经销商们在宣传过程中,存在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

还有一些资料明确表明“减肥无效可退款”,然而,在110法律咨询网中就出现了消费者关于“优减微商,不退货退款,如何维权”的质疑。

除了具有减肥效果外,该系列产品还被介绍为拥有控制血糖值上升、降低胆固醇、修复胰岛、润肠通便的功效,一款普通食品被包装得如此“神奇”,实在是让人大开眼界。

此外,还有一些宣传图片带有“业内最强”的字样,而《广告法》明确指出,广告中不得含有“最佳”、“最强”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因而,这种宣传行为应属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违法责任的承担者为广告主,在特定情况下包括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调查还发现,曾有网友在药品价格315网上咨询:“优减轻食营养蛋白棒是真的吗?”对此,药品价格315网表示:“优减轻食营养蛋白棒”属于普通食品,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没有具体的治疗功效或保健功能,请消费者谨慎选择。部分网站对“优减轻食营养蛋白棒”宣称减肥,且不科学地断言效果,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行政处罚,诉讼纠纷

众多虚假宣传的行为,最终为优减公司惹上了麻烦。2019年7月15日,优减公司因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虚假宣传内容遭到举报。据了解,因其微信公众号中存在发布“联合世界500强”等宣传内容,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微信公众号中相关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最终,上述行为被认定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遭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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