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 > 河北信息 > 秦皇岛信息 > 正文
国内新闻: 未成年人网游付费、直播“打赏”能退吗?最高法明确了
网络整理 2020-05-20 12:30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未成年人“打赏”支出 法院应支持返还
《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
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生效
据介绍,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八岁以下儿童网游支出一律退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此外,在支出款项的数额方面,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记者 李文杰 黄一宸 韩文炀)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国内新闻: 未成年人网游付费、直播“打赏”能退吗?最高法明确了
免责声明:信息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猜你喜欢
- 搜索
-
- 2021-07-10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山街
- 2021-07-10秦皇岛市十余家葡萄酒
- 2021-07-10河北秦皇岛:海滩清洁 保
- 2021-07-10河北秦皇岛市“六抓”举
- 2020-11-22秦皇岛北戴河公安分局开
- 2020-08-10秦皇岛电视台报道:中消
- 2020-08-10秦皇岛投入20余万斤惠民补
- 2020-08-10河北秦皇岛交警发布电子
- 2020-08-10秦皇岛市政协领导到河北
- 2020-08-10秦皇岛市一中将开设飞行
- 2020-03-30最新头条追踪: 广西53批
- 2020-04-12热点新闻: 贵阳市抽查
- 2020-04-15热点事件曝光: 澳蓝优品宣
- 2020-04-15最新国内新闻:广东餐饮
- 2020-04-16最新头条新闻: 天津市抽检
- 2020-04-18最近热点新闻排行: 马鞍山
- 2020-04-19最新热点曝光: 浙江省市场
- 2020-04-19今天新闻热点: 绍兴超南
- 2020-04-20最新事件: 全国检察机关已
- 2020-04-21今日热点新闻: 金华市抽
- 2021-07-10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山街
- 2021-07-10秦皇岛市十余家葡萄酒
- 2021-07-10河北秦皇岛:海滩清洁 保
- 2021-07-10河北秦皇岛市“六抓”举
- 2020-11-22秦皇岛北戴河公安分局开
- 2020-08-10秦皇岛电视台报道:中消
- 2020-08-10秦皇岛投入20余万斤惠民补
- 2020-08-10河北秦皇岛交警发布电子
- 2020-08-10秦皇岛市政协领导到河北
- 2020-08-10秦皇岛市一中将开设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