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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闻事件报道: 天津市益寿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涉嫌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并经营过期失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网络整理 2020-04-03 18:5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31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天津市益寿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并经营过期失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处罚决定书。

经核查,融易资讯网,当事人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过期、失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故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以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口罩148包、罚款80000元。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益寿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并经营过期失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天津市益寿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91120106079604834X

 

许东浩

 

津市监红罚〔202017

 

经核查,当事人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过期、失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故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以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口罩148包;

3、罚款80000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自觉履行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12

Tags:文化(5068)消费(5145)财经(4898)维权(4837)投诉(4085)质量(4912)监督(4740)要(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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