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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拉蒂撞宝马致2死4伤车内3人被控制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网络整理 2020-02-21 21:07

  7月6日,河南永城通报“0703”交通事故调查情况:7月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对肇事车内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严格依法办案,从快查处。

  视频:宝马车等绿灯时被撞飞瞬间起火

  永城市位于河南省最东部,豫皖两省接合部,是个常住人口123.88万人的县级市。7月3日晚,发生在该市的一起致2死4伤的事故引发关注。

  事发路段监控视频显示,7月3日晚22点42分21秒,永城市东环路永兴路南向北,交通指示灯显示为红色,一辆宝马7系轿车停在斑马线前的左二车道上,汽车尾部的刹车灯亮起。5秒后,绿灯仍未亮起。这时,一辆黑色玛莎拉蒂突然从后方冲来,宝马车被撞到十字路口的对面,瞬间起火燃烧。网友拍摄视频显示,消防到场救援,宝马车后排两名乘客烧伤严重。

  这不是第一个事故现场。通报显示,在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路段时,肇事越野车曾相继与路边停放和正常行驶的多辆小型轿车刮擦后逃逸,开车的是位年轻的女司机。

  “这女的喝多了”“还走呢”“赶紧报警”,有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当时群众围住玛莎拉蒂,试图劝说司机下车,但司机却不断尝试从两车间逃离。“哎哎哎,不要命了吗?”在一片惊呼声中,司机“呼呼”加大油门,驾驶车辆扬长而去。

  事件发生后,一时间迅速在网络上发酵。河南当地媒体经过多方了解得知,肇事女司机谭某,23岁,刚从某职业学院毕业。谭某父母早年在永城茴村镇靠做皮革生意发家,赚到第一桶金,家境比较富裕。

  通报:肇事司机醉驾

  驾车逃逸时再次肇事

  7月4日晚,永城市公安局通报称,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车内的谭某、张某、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肇事司机谭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67.66mg/100ml。

  7月6日,永城警方通报了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据永城市公安局调查,2019年7月3日晚,谭某(女,23岁,无业)、刘某(男,24岁,学生)、张某(女,21岁,永城市属企业职工)3人,在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南段烧烤店吃饭、饮酒后,谭某驾驶豫NExx55玛莎拉蒂轿车,拉载刘某、张某2人离开。22时40分许,谭某3人驾乘车辆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时,与正在该路段行驶及路边停放的皖FExx69大众轿车等8辆轿车发生轻微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谭某驾车逃逸。22时42分许,谭某驾车逃逸至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追尾撞击一辆等待信号灯的豫N0xx2L宝马轿车,致宝马轿车燃烧、车内2人(葛某,男,44岁;贾某,男,43岁)当场死亡、1人(驾驶员王某,男,31岁)受伤;肇事车内3人受伤。

  目前,受伤的4人仍在治疗中。其中,被追尾车内伤者王某,深二度烧伤,目前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肇事车内3人,谭某肝挫裂伤、胸骨柄骨折,刘某肺挫裂伤、侧骨骨折,张某腹腔积液,3人无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解读: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

  据警方通报,谭某等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多个罪名,其中涉及交通肇事的包括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据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介绍,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三个罪名之间存在区别。危险驾驶罪是指没有引发事故的危险驾驶行为。如果引发事故、过失造成的,属于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故意造成的,譬如本案,出事前肇事车辆曾与多辆车剐蹭并逃逸,放任危害发生,则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高级合伙人吴立伟律师认为,本案中,肇事司机因醉驾造成多人伤亡,符合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根据《刑法》第114—115条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事故发生时肇事车内共3人,那乘坐者张某、刘某对此事故需要负什么责任呢?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的邱帅律师称,肇事车内两名乘坐者的责任还需要具体看他们是否知晓谭某醉驾,是否存在放任谭某肇事逃逸的情况。如果确实知晓谭某醉驾,未进行劝解同时放任其肇事逃逸,根据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表述的心理态度,放任行为危害结果发生为间接故意犯罪。 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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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逃逸再肇事致死被判处死刑已有先例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此前发生过多起醉驾发生事故后逃逸,再次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例,而肇事者都被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Tags:玛莎拉蒂(8)被判处死刑(3)谭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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