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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不再设调剂志愿——《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之三

网络整理 2020-04-15 18:22

  近日,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高考改革后,将依据考生首选物理和历史科目的不同,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实行“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是本次高考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与以往相比,这种模式有什么不同?优势在哪里?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意愿。高考改革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即以一个专业加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了专业,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采取“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得到更充分尊重,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选择志愿为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其满意度相比传统模式会得到提高;同样的道理,学校录取的考生因其专业意愿表达明确、充分,选拔满意度和培养契合度也会大幅提升。

  从考生来看,这种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要求相符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理想自由选择志愿,既可以选择同一专业下的不同高校,也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下的同一所高校,还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下的不同高校。考生无论怎样选择,由于专业在前,因此都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选择,避免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学习。

  从高中学校来看,这种设计能够促使高中学校更加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取向和专业志向,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从高等学校来看,这种设计,能够吸引更多考生选择自己心仪并擅长的专业,增加其学习动力,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国家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高考改革也对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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