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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出手!中信银行被银保监会立案调查

网络整理 2020-05-15 03:02

  5月9日,银保监会官方发布公告称,2020年3月,中信银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5月7日,上海银保监局也表示,对中信银行泄漏客户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正式介入调查。

  事情原委如下。5月6日下午,池子(王越池)的一条“掀桌式”微博又怒又丧地对笑果文化进行声讨——称笑果文化拖欠其演艺报酬,提出仲裁后却被索赔3000万。在此之外,池子更是怒斥中信银行“侵犯个人隐私”,将其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交给笑果文化,且称“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来源:微博)

  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火速公开一封致歉信,表示——“经我行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向王先生郑重道歉!并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中信银行首次泄露个人流水。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8年中信银行太原分行遭行政处罚,处罚原因是“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企业信贷信息”。该行被罚款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共计处以罚款9万元,直接责任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移送公安机关。

  对于该事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朱巍表示,从民事角度,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池子获得民事赔偿的可能性很高”。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晓菊认为,《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也规定了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负有对储户的储蓄情况保密的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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