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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闻消息: 关于实施《进口药材打点步伐》有关事项的公告_民生动态

网络整理 2020-01-19 19:34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首次进口药材的申请与审批 (一)对2020年1月1日前国家药品监督打点局已正式受理,并按《步伐》要求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打点部分报送有关资料, 三、关于进口药材的口岸检验 国家药品监督打点局确定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负责进口药材的口岸检验工作,直接根据《步伐》规定向口岸药品监督打点部分进行非首次进口药材存案,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凡申请进口列入目录中的药材品种,申请人应当登录国家药品监督打点局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zwfw.nmpa.gov.cn),但未完成审批的申请,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进口药材打点步伐》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3号) 《进口药材打点步伐》(国家市场监督打点总局令第9号, (三)各省级药品监督打点部分通过国家药品监管专网(地址:10.64.1.30)受理首次进口药材申请,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撤回提交的申请,仍按原有关规定审批,包管进口药材质量。

结合当地区工作实际,各口岸药品监督打点部分应按非首次进口药材进行形式审查,以下简称《步伐》)已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登录存案系统相应窗口在线管理进口药材存案, 各级海关、药品监督打点部分要坚决贯彻药品安详“四个最严”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非首次进口药材品种目录 2.口岸与口岸药品监督打点部分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对应关系表 3.疆域口岸与口岸药品监督打点部分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对应关系表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通过“法人处事”项下管理首次进口药材申请, (二)国家药品监督打点局已对2006年、2011年发布的两批《非首次进口药材品种目录》进行了修订、合并(详见附件1)。

(二)首次进口药材,并按《步伐》规定实施审批,抓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充实认识《步伐》实施的重要意义。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目录予以废止,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纯熟把握, 二、关于进口药材的存案 (一)药材进口单位和口岸药品监督打点部分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启用新版药品和药材进口存案打点系统的公告》(2019年第107号)提示,融易资讯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详,申请人无须取得《进口药材批件》。

各口岸或者疆域口岸、口岸药品监督打点部分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的对应关系见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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