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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有鱼”发行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

网络整理 2020-05-20 21:27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为了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反传防骗快讯将对类似平台进行整理,集中发布风险提示。


“天天有鱼”发行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


4月28日,互联网上有人开始宣传推广一个叫做“天天有鱼”的APP。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天天有鱼”系网络虚拟投资平台项目,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


“天天有鱼”会员欲获取“天天有鱼”APP内的相关静态收益与动态收益,需要不断发展他人进行投资成为新的会员。会员之间按推荐关系组成上下级关系并按相关制度计算收益。


但老会员在发展新会员的过程中均无实物交易,投资金额以向平台内其他会员购买“天天有鱼”APP内相关虚拟货币的形式购买不同级别的“鱼缸”数字资产,“鱼缸”具有升值等特性。

“鱼缸”还可以养龙鱼或银鱼。会员通过喂养鱼就可以产出龙币和银币。当会员收集到足够的龙币和银币则可以购买更高的级别或更多数量的鱼,或参与具有赌博性质的钓鱼活动。



“天天有鱼”发行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



“天天有鱼”发行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


“天天有鱼”里所有可供钓鱼的鱼塘是由会员开设,且每次钓鱼的费用、杆数和奖励都是由开设鱼塘的会员自行设定。


因而,相关虚拟货币及收益等最终需要通过新会购买相关虚拟货币变现,整个会员的收益从根本上需要不断发展新会员来保证。


“天天有鱼”APP还设有推广系统。会员通过发展下线可以获得15代以内下线20%到1%不等的动态收益。会员满足一定的推广条件,可以通过竞拍的方式,获得合伙人的资格。合伙人可以享有自己区域内和全球的手续费分红。



“天天有鱼”发行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



“天天有鱼”发行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



“天天有鱼”发行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



反传防骗快讯通过查询发现,“天天有鱼”APP的域名备案属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


风险提示:


2016年3月,工商总局公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中明确指出,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2017年9月,工商总局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反传防骗快讯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理智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切勿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传销这种模式违背价值规律和诚信原则,且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加入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同时,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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