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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药监局:化妆品备案5日内要有“回应”

网络整理 2021-07-01 16:23

道道网讯 今日(6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及,各省级局应当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要求,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产品备案有关信息。

这即意味着,化妆品备案在提交后,5日内必然能得到“回应”。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该通知的下发,或与近段时间企业反映备案难有关。

上述人士反映,根据后台数据显示,截至6月23日,新备案系统开通长达54天里,广东省通过备案只有389条,而聚集了1500余家行业企业的广州市,备案只通过了12条。

广州某化妆品企业负责人表示,尽管经历了化妆品备案的“至暗时刻”,但药监局此次下发的通知总算来得及时。

而就在通知下发的今日,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增至1078条,一日内新增395条。


01

备案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公开


此次,国家药监局进一步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五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法规要求。根据《条例》《办法》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即完成备案,产品可上市销售。

事实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此前已规定,备案人在普通化妆品上市或进口前,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就是告知性备案,备案人完成备案即可将产品投放市场。

二、严格规范备案信息公开。各省级局应当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要求,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产品备案有关信息。

有行业人士表示,此前已有相关规定,此次通知则是进一步强调。“这意味着企业在提交备案资料后,无论是否审核通过,监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公示相关信息。”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已备案普通化妆品存在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提交虚假备案资料、备案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按照《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

尽管企业提交备案资料后,产品即可上市,但国家药监局并没有降低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此次通知也明确提醒企业,将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组织对备案人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备案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则会严肃处理。

四、加强法规宣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省级局应当加强化妆品监管法规的培训和宣贯,督促辖区内企业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

五、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在新的化妆品监管法规实施、新旧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衔接的时期,各省级局要实时了解掌握企业在备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予以回应,并按程序报告有关情况。

上述两项通知也提醒企业,遇到问题可以及时找相关部门解决。此前,曾有业内人士提到,新系统中新要求填写“产品执行标准”,但企业对于具体怎么填并不是很清楚,需要监管部门给详细的指导,另外还有对于原料安全信息表的填写也存在困难。

这五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明确,正是针对企业目前在产品备案中遇到问题的回应。


02

新系统存在严重缺陷

化妆品企业集体“渡劫”


实际上,在通知下发之前,化妆品备案曾经历了“至暗时刻”。

据了解,系统缺陷导致了上传资料丢失、后台无法正常查看到全套已上传资料、无法审核等问题,曾导致审批效率严重低下,大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陷入“生死绝境”。

广州尊伊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来成告诉品观APP,目前公司提交的产品备案一个都没有审核通过,基本上只能等,但顺带也会做出口。

而在此前数月,大量化妆品生产企业代工订单的积压和交期拖延,也令全国更多的化妆品品牌企业因无法推新上市,同样陷入业绩滑坡的境地。

有包材商就指出:“目前备案新规让品牌方对于新品开发的热情降低了。”

她表示,相较往年,今年包材工厂感觉品牌方开发新品迟迟没有新动作,咨询包材也不积极了,和工厂咨询的都是关于备案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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